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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自来水总公司防汛抗台抗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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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1-20

 

一、总则

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制水、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秩序正常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依据《许昌市城区抗雪预案》和《许昌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防汛抗台抗雪预案》,并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就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影响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防汛期间: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毫米,过程降雨量<l00毫米,最大风力<8级);

   2、重要汛情(日降雨量≤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毫米,最大风力<10级);

   3、重大汛情(日降雨量>1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毫米,最大风力≥10级)。

(二)抗台期间:

   1、预报为台风消息(距台风影响或袭击≥48小时);

   2、预报为台风警报(距台风影响或袭击≥24小时);

   3、预报为台风紧急警报(距台风影响或袭击<24小时)。

(三)抗雪期间:

   1、一般雪灾(日降雪量≥5毫米,积雪≤5厘米);

   2、重大雪灾(日降雪量≥10毫米,积雪>5厘米)。

三、防汛、抗台、抗雪组织领导机构

防汛、抗台、抗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均应成立防汛、抗台、抗雪应急领导小组,并服从上级防汛、抗台、抗雪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总公司防汛、抗台、抗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其他分管有关工作的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办公室、政治处、生产处、供水处、劳动人事处、热线中心、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总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生产处、办公室、实业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总公司所属基层单位防汛、抗台、抗雪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和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组员由本单位下属科、队、班组长组成。

防汛、抗台、抗雪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准离开许昌,若有特殊情况应有明确的委托。各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若发生变更,应及时调整或充实。

 

四、防汛、抗台、抗雪预警和值班制度

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或气象台预报为一般汛情、一般雪灾或台风消息时,总公司各级部门坚持正常值班,并注意灾情信息收集,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

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或气象台预报为重大或重要汛情、重大雪灾、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时,总公司各级部门必须立即实行由本单位领导带班在岗的应急加强值班,各排险部位和抗灾抢险物资储备仓库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抢修、抢险队伍必须集合待命。在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加强执勤巡逻,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各基层单位的加强值班名单要求在通知下达后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经理办公室。

 

五、确定抗灾抢险和保护、排险重点

(一)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各自保护、排险的重点部位,包括泵房、加药间、高配间等重点要害部位,排除隐患,采取一切保护措施确保其运行安全。

(二)防汛、抗台、抗雪期间,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内部的电气线路安全,严防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三)防汛、抗台、抗雪期间,各单位要努力确保本单位设施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和供应服务秩序正常。

(四)一旦灾情事故发生后,应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使事故升级、事故范围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供应服务秩序。

(五)在抗灾抢险加强值班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所辖区域内可能产生的洪涝、排水不畅、影响供水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的部位和重点防范部位的运行情况以及已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以便总公司能统一协调,正确决策,同时也便于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在做好内部生产自救的同时,接受上级防汛、抗台、抗雪领导机构的调度指挥,积极参与社会抗灾抢险工作。

 

六、抗灾抢险物资准备

(一)抗灾抢险物资及设备的准备实行领导负责制,专人专管,专物专用。轻便、普通的抗灾抢险物资设备由各基层单位自己储备;大型、专用的抗灾抢险设备物资由总公司指定康泉公司、实业公司以及营业公司储备。

(二)在防汛、抗台、抗雪期间,各单位的抗灾抢险物资必须根据需要全部无缺陷到位。总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处置需要及时调配大型、专用的抗灾抢险物资和设备。

(三)凡抗灾抢险物资发生短缺,应立即配齐补足;凡抗灾抢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持设备完好。

 

七、防汛、抗台、抗雪应急预案实施要求

(一)抗灾抢险的总要求是:各单位应利用本单位自己的力量做好各项抗灾抢险具体工作。当需要上级部门援助时,应及时报告,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二)在防汛、抗台、抗雪前,各单位应积极做好防汛、抗台、抗雪的预警工作,及时部署防汛、抗台、抗雪防范设施,认真进行防汛、抗台、抗雪前的安全检查。

(三)在防汛、抗台、抗雪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各级防汛、抗台、抗雪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各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进展,衔接好各方面、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运行。

(四)灾期严重时,各基层单位应迅速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成员主要包括基层单位的党团员、生产技术骨干及青年积极分子,随时准备到最危险、最紧急的地段去进行抢险。

(五)受灾后,各基层单位要立足于生产自救,并在总公司统一调度下,全力抢修,迅速恢复供应。受灾期间,还必须坚持安全检查,避免灾情扩大。

(六)在抗灾抢险过程中,各单位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正常情况定时报告,发生灾情立即报告,抢险完毕总结报告。

 

八、保持通讯系统畅通

在防汛、抗台、抗雪的预警和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与总公司防汛、抗台、抗雪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畅通的联系。各单位防汛、抗台、抗雪领导小组必须与现场抗灾抢险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

通讯工具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机、无线对讲机。

 

九、调查总结工作

在防汛、抗台、抗雪过程中,各单位应及时掌握本单位的灾情及受损情况。若需要上级部门支持或社会援助的事项,必须提供明确的文字说明和具体的数据。

在防汛、抗台、抗雪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若发生责任性事故或事件,则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十、防汛、抗台、抗雪工作纪律

(一)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或抢险救灾通知,各单位有关部门人员应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各单位必须完整、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指令,并及时反馈。

(三)加强对各类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下班、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各值班室与有关责任人的通讯联系必须保持畅通。

(四)凡不执行本预案造成后果者,总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